关于撤回十堰泰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决定
各市(州)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住(城)建局,及相关企业:
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建筑业企业资质检查中,发现十堰泰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、十堰鑫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、湖北明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不再满足 相应标准要求,并责令限期整改,整改期满后仍未达标。根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)第二十八条之规定,我厅决定 依法撤回 十堰泰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、十堰鑫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、湖北明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。如对本决定不服,相关企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关于撤回荆门东诚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等7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决定
各市(州)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住(城)建局,及相关企业: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至2020年开展了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,发现荆门东诚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等7家建筑业企业 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,并责令限期整改,整改期满后上述 企业仍不达标。依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)第二十八条之规定,我厅决定依法撤回荆门东诚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(详见附件)的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。如对本决定不服,各相关企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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